一、環境保護

漢泰在企業不斷發展的同時,亦重視企業的環保工作。
八十五年參加高雄臨海、林園、大發工業區聯合污水處理廠,將生活衛生用水納入廢水處理廠排放系統。
八十七年取得高雄市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明;且將生產用水回收重複使用,以善盡維護自然資源的用心。

二、綠能減碳

(一)、加熱爐之燃燒設備改造

民國100年整年度投入加熱爐燃燒設備改造,使燃燒介質可用燃料油或天然氣之雙燃料系統。

(二)、土壤整治工程

為確保廠區土壤符合環保法規及確定地下水水質不受汙染,本公司於民國105年至106年間分區域分階段實施土壤整治工程並通過環保局相關篩檢測試。

(三)、建置太陽能發電設備

111年6月為同業第一完成用電大戶再生能源義務,建置499.905KW太陽能發電設備。
漢泰取之社會用之社會,設置再生能源之太陽能發電系統,達到節能、低碳、環境永續的目標與企業責任。